(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中昌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59)發布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於2025年12月24日修訂並生效。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成員至少兩名,大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成員與其他成員性別不同。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秘書由公司秘書或其指定代表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可透過親身、電話或視像形式進行,會議通告須提前至少三天發出,並附議程及文件。法定人數為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決議案須獲出席成員多數通過,主席在票數均等時可投決定性一票。會議紀錄由秘書記錄並傳送至委員會及董事會成員。委員會獲授權取得外聘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主要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物色董事人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提出董事委任及繼任建議、支持董事會表現評估、建議下屬委員會組成等。委員會須每年審核自身職能運作,並向董事會報告,主席或成員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答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