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董事會議事規則》,明確董事會的職能與運作機制。根據規則,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包括職工代表董事、外部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需佔多數並包含會計專業人士。董事會行使包括制定公司戰略、審議財務決算、利潤分配、投資計劃、高管聘任與薪酬、信息披露等職權。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須經黨委前置研究後由董事會決策。董事會設審計、薪酬與考核、戰略與投資、提名等專門委員會,各委員會依職權提出提案並提交董事會審議。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4次定期會議,可採用現場或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決議須經全體無關聯董事過半數通過,關聯董事需迴避表決。董事會決議違反規定導致公司損失的,參與決議且未表示異議的董事須承擔賠償責任。會議記錄及檔案由董事會秘書保存,期限不少於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