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超媒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經董事會於2025年12月23日通過決議案修訂。提名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多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若成員不再擔任董事,其任命自動撤銷。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須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秘書由公司秘書出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定期會議,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會議通知期一般不少於14天。會議紀錄由公司秘書保存,並在合理時間內發送全體成員審閱。委員會可通過書面決議案方式作出決議。其主要職責包括: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協助編制董事會技能表;物色合資格董事人選並提出建議;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向董事會建議;支援董事會表現評估;在需要時可尋求獨立專業意見。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匯報決定或建議。委員會主席應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回答相關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