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票据池业务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为2026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审议通过公司相关制度的制定及修订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