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MetaLight Inc.于2025年12月23日通过董事会决议,采纳新的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成员须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委任。委员会负责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协助编制董事会技能表,并就董事任命、重新委任及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亦负责物色合格董事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其实施进展,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若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需在股东通函中说明遴选流程、独立性依据、履职时间保障、带来的技能经验及对多元化的贡献。委员会有权获取公司资料,寻求独立专业意见,并获得足够资源履行职责。职权范围须适时更新,并在联交所网站及公司官网刊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