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派格生物醫藥(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旨在規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產生,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名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主要職責包括研究擬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與程序、搜尋合格人選、審查候選人資格、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評估董事貢獻與董事會組成、推動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並制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儲備計劃。委員會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數,並設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主席。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定期會議,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決議需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委員會有權聘請專業機構提供意見,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本細則自公司H股於香港聯交所掛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