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比侃人工智能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該細則於公司發行H股股票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掛牌交易之日起生效。戰略委員會由公司董事會設立,成員全部由董事組成,委員由董事長或1/3以上董事提名,並由董事會過半數選舉產生。委員會設召集人一名,可由董事長擔任,任期與董事任期一致。戰略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研究並建議公司長期發展戰略規劃;對重大投資、融資方案及重大資本運作、資產經營項目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對其他影響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檢查相關事項的實施情況;以及履行董事會授權的其他職責。戰略委員會會議可由董事會、委員會主席或兩名以上委員提議召開,會議通知需提前3天發出,特殊情況可口頭通知。會議須有2/3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秘書保存,期限不少於10年。本細則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