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29人,包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本激励计划采取限制性股票方式,授予价格及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草案,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