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2月))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规范董事选举程序,保障股东权利。该制度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选举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为其累计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得票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