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结果显示同意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439%,反对占15.0337%,弃权占0.9224%。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