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的情形。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股份转让限制、禁止交易期间、责任追究机制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并遵守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等限制。在年报、季报披露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股票。违反规定将被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