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凯盛新材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凯盛转债”已满足提前赎回条件。自2025年11月11日至12月22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董事会,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本次赎回符合相关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后续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