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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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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深交所同意股票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1,166.96万元,公开发行股票2,791.7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已聘请浙商证券作为保荐人,保荐代表人为赵华、周旭东。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已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相关承诺并披露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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