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在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方正承销保荐认为该操作符合募集资金监管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