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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光控股(01176.HK):于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五日(星期四)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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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于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五日(星期四)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76)就将于2026年1月15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在中国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新城国际中心B座19楼3号会议室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所发出的代表委任表格。该大会将审议一项普通决议案,内容为批准、确认及追认买卖协议(定义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发布的通函)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并授权公司一名或多名董事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使该协议及交易生效。股东可委任代表出席会议并按指示投票。代表委任表格须于2026年1月13日下午二时三十分或早于大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送达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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