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选举产生。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