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稿))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稿)》,旨在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规则依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合并解散、发行债券、修改章程等职权。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董事会为一般召集人,特定情况下由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召集。股东提案需符合法定条件,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出并载明议程、时间、地点等内容。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股东参会权利。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类别股东权利变更的,需经类别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永久保存,并报送监管机构备案。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需经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