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5年12月19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完成后,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已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