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了董事会的议事程序和决策机制。规则依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了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方式、召集程序、议题提交、通知时限、表决方式及决议效力等内容。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原则上以现场方式召开。重大事项如利润分配、薪酬方案、重大投资、高管聘任等不得采用书面传签方式表决。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决议执行、信息披露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