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订立回购协议)
慶鈴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22)於2025年12月19日與重慶明德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及四川中泰車語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訂立回購協議。根據協議,本公司作為回購人,為經銷商向融資租賃公司租賃的300輛新能源車輛提供回購義務,回購標的物包括租賃物及對應租賃債權。當經銷商連續兩期或累計超三期未支付租金,或未完成租賃物抵押時,融資租賃公司可要求本公司履行回購義務。預計回購價款最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49,840,300元,本公司將以自有資金支付。經銷商需在本公司支付回購款後繳納相當於回購價款40%的回購保證金。協議生效後,本公司有權收回並處置租賃物。本次交易與過去12個月內的多項類似回購協議合併計算,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構成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