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系依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则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发行债券、合并分立、修改章程、审议重大投资及资产处置、股权激励计划等多项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在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规定、公司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规定了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股东的召集权利与流程。规则还明确了提案提交、会议通知、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决议通过条件(普通决议过半数、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类别股东表决程序及股东会决议执行等内容。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资减资、修改章程、发行股份、重大资产交易等。规则同时规定了网络投票、律师见证、会议记录保存等程序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