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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能源(00276.HK):(一) 委任非执行董事; (二)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及 (三) 董事会各委员会组成的变更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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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 委任非执行董事; (二)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及 (三) 董事会各委员会组成的变更)

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宣布,自2025年12月19日起,蔡文羽先生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魏启宽先生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蔡文羽现为公司法律及合规总监,拥有超过30年公司法、商业交易及监管合规经验,为香港非执业律师。魏启宽在银行业拥有逾40年经验,曾任荷兰合作银行(香港)亚太区贸易与商品融资董事总经理,现任联交所上市公司远见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确认魏启宽符合上市规则关于独立性的各项要求,与其无利益冲突。两人均无与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为轮流退任并可连选连任,不领取董事酬金,仅按职责领取董事袍金。蔡文羽持有公司500,000股股份购股权,二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且过去三年内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此外,魏启宽获委任为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董事会认为此次任命将增强董事会专业结构与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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