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制度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制度明确了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内容、标准及流程,要求重大事件在形成决议或知悉后及时披露。同时规定了信息披露的保密要求、责任追究机制及子公司信息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