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明泰铝业子公司鸿晟新材、义瑞新材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银行账户管理及外币支付限制,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已补充确认前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购汇支付进口设备款2,697.72万元并完成置换。该操作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