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生效条件、工作交接、离任审计、责任义务等内容。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人员辞职情况。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两年内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未尽事项需配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