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第二大股东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因在持股比例降至10%以下和9%以下时未及时报告并公告,且未停止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被要求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