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机构的职责与运作机制。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过半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席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并经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财务汇报制度及内部监控体系;检讨外部核数师的独立性及审计有效性;审议财务报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完整性;审查内部监控缺失及不合规情况;提议聘请或罢免外聘核数师并审批其薪酬;制定禁止外聘核数师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政策;与内外部核数师及管理层沟通审计事项;评估内部审核职能的有效性;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核数师建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书面汇报。委员会有权聘请专业顾问,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