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审查意见)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人选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