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 - 有关涉及根据特别授权发行代价股份之收购目标公司100%已发行股份之主要交易)
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宣布,买方与卖方订立补充协议,修订了收购目标公司100%已发行股份的买卖协议中关于代价支付的条款。根据修订后的安排,买方将通过向各卖方配发及发行代價股份的方式支付总代价人民币116,219,960元(约123,638,256港元)。代價股份将在便携式数位X光诊断机器人系统于浙江省食品药品管理局成功注册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以及交割后30天内,按比例向各卖方配发。此外,最后截止日期由原定日期修订为“2026年4月28日或各方书面协定的其他日期”。除上述修订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该公告为对2025年4月28日及4月29日公告的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