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
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符合中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会议审议两项决议案。第一项普通决议案为批准2025年11月19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并授权任一名执行董事签署相关文件及处理后续事宜。该议案获243,891,600股赞成(占92.74%),19,094,000股反对(占7.26%),决议通过。第二项特别决议案为批准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该议案获1,117,761,000股赞成(占98.32%),19,094,000股反对(占1.68%),决议通过。百联集团及百联股份合计持有公司约59.06%股份,在相关议案中放弃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委代表共持有1,136,855,000股股份,约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6.84%。监票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共同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