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旨在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多项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符合条件的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召集、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执行等程序均有明确规定,强调董事应亲自出席会议,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但有限制性规定。关联交易事项需回避表决,确保决策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