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杨志军)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杨志军先生为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近三年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