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经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确保科学、高效决策。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权与授权范围,包括对公司投资、债务管理、对外担保、财务资助、机构设置等事项的审批权限,并对董事长、总经理等相关主体的授权作出具体规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审议年度、半年度及季度报告。董事会会议可采用现场、可视电话或书面议案方式召开。议案由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总经理等提出,经董事会秘书汇总后提交董事长。会议表决方式包括举手、口头或书面投票,部分重大事项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若决议违法并造成公司损失,参与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已在会议记录中明确反对者可免责。规则还规定了会议信息披露、决议执行与反馈机制,以及会议记录保存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