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5年12月1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无异议。本次补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截至2025年11月30日,前次用于补流的15,000万元尚未到期,尚未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