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