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履行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责,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理由。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