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修订并生效。章程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37,856,127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37,856,127股,其中A股1,790,356,127股,H股747,500,000股。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方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该期间可分配利润的30%。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职权包括决定发展战略、选举董事、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等。涉及重大事项如增资、减资、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