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决议合法有效。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