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16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共9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0393%。表决结果为同意占比99.9705%,反对0.0255%,弃权0.0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