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无人机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会议筹备、内部控制建设等工作。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情形或被监管机构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况。公司需在董事会秘书空缺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3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享有知情权和工作保障,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