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冀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自2025年11月5日至12月1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内行使一次回售权,公司将按规定履行回售公告及结果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