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登记、转让、减持、增持及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明确股份转让的限制条件、禁止交易的情形、减持与增持的特殊规定,以及信息申报和披露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特定时期禁止买卖公司股票。须在买卖股份前通知董事会秘书,防范内幕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