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障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办法适用于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须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不得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对于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项目延期、节余资金使用等均需按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本行每半年须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人及会计师事务所需每年出具核查报告。本办法自2025年修订版章程获监管核准之日起生效,原2019年版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