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2024)浙0105民初5506号),法院判令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为原告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3,645,677股股票申请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在十日内支付资金占用损失3,500,000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1,149,053元,公司负担18,243元。本次诉讼预期减少公司本期净利润3,518,243元。公司表示将积极维护股东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