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晶科能源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进展公告)
2025年12月16日,晶科能源收到晶科科技通知,其已对外转让海宁市晶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完成后海宁晶美不再纳入晶科科技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涉及公司子公司浙江晶科储能厂区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采用屋顶租金模式,项目容量为12MW。公司将继续与海宁晶美履行相关协议。该事项有利于减少未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正常经营。股权转让完成后12个月内,海宁晶美仍视同公司关联方,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