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由控股子公司沛县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实际控制人祝义财控制的沛县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沛县喜润城B1至4层物业,建筑面积138,557.14平方米,用于江苏沛县店商业经营。租赁期限10年,租金按租税前利润分成,含固定分成与超额分成,按月支付。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