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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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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王辉作为实际控制人,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期间签署多项协议,未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浙江证监局认定其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王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二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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