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并参与公开挂牌竞购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包括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编制交易预案等。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