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细则规定了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方法、投票方式及董事当选原则,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分别计票。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细则。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2024年8月发布的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