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不得存在《公司法》禁止情形。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工作,有权参加相关会议并查阅资料。公司应设立证券部,配备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并按规定报告和公告。空缺期间由董事会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